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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轶
2022-07-16

张轶个人资料

张轶,1985年出生,2009年5月大学毕业后进入《江汉商报》,成为一名摄影记者。他2009年10月24日拍摄的《挟尸要价》新闻组照屡获大奖,也因此备受压力,离开《江汉商报》,到湖南一家媒体任摄影记者。2010年8月18日,其《挟尸要价》以全票赢得"金镜头"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大奖。2013年5月22日,张轶由于身患肝癌晚期,在渭南去世。

张轶人物经历

因拍摄《挟尸要价》组照,他屡获大奖也因此备受压力,还换了单位。因《挟尸要价》全票获得中国新闻摄影"金镜头"大奖,更让他成为舆论的焦点。随着2010年8月23日组委会公布调查结论,诸多质疑似乎已经画上句号。

《挟尸要价》成为舆论焦点。他说,希望人们跳出事件之外,转去关注"高价捞尸"现象,尽早建立溺水救助或遗体打捞制度,杜绝暴利环节。

潇湘晨报摄影记者张轶因患肝癌医治无效,于2013年5月22日14时在陕西渭南逝世,享年28岁。

张轶人物自述

1.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,好不容易找到一份梦寐以求的工作,我不想因违反报社制度和"破坏荆州人民大营救的壮举"而失去这份工作,但又不想让一张好的新闻图片没有出口,更不想让真相被掩盖;

2.在荆州,我是一个外地人,我一个涉世不深的小人物不得不考虑个人安全问题;

年底,《挟尸要价》获得《南方周末》年度致敬图片提名,署名"真真"。

同时,还获得《人民摄影》年度编辑部大奖,我知道这个奖是鼓励作品和激励作者的,恐怕一辈子都难获得,但我还坚持署名"真真"。

中国记协举办的"中国瞬间"新闻摄影大赛,我委托《华商报》并以其记 者的身份参赛,在评奖现场,评委们向我求证该图片的真实性,并对《挟尸要价》给予肯定;颁奖时,在多位老师的鼓励下,我首次用了"张轶"署名,新华社也发了消息和我领奖时的图片。

消息传到荆州,报社没有问责,但扣了我的工资和年终奖金,我意识到危机来了,想趁春节休假之势来淡化我获奖的影响,但因个人安全和周围环境的压力越来越大,我不得已离开荆州。

"金镜头"获得年度大奖,我感到很意外,我感谢评委、感谢大家关注《挟尸要价》,我愿说出我在拍摄中的所有细节,并积极配合和接受一切调查以还原真相。

获奖荣誉

2010年8月18日,《挟尸要价》夺中国新闻摄影最高荣誉"金镜头"奖。

2010全国摄影艺术展览评选,《挟尸要价》照片获得纪录类银奖。

2010年1月23日,第18届金镜头比赛暨华赛中国作品初评结果揭晓,《挟尸要价》获得年度最佳新闻照片奖。

2010年2月4日,中国记协主办的"2009中国瞬间中国新闻摄影大赛(第三届)"上,《挟尸要价》获一等奖。

人物作品

"……说好的三万六,钱到位了再往上拉……我只听老板的。"身穿白色衬衫的王守海站在船头,一只手牵着一根绳子,绳子的另一头在水中,系着一具英雄的遗体。

2009年10月24日下午2时许,湖北荆州市郊长江宝塔湾两名来此游玩的小孩落水,长江大学文理学院(独立学院)的9名大学生跳入江中手拉手施救,两名儿童得救,但救人的大学生陈及时、何东旭、方招被卷入长江的暗流中。随后,两条渔船和多名冬泳队员在寻找未果后,无奈上岸。

二十多分钟后,两只打捞船开来,不急着捞人,张口就与校方谈价,"每具尸体一万两千元"。在场师生临时凑了4000元并承诺将尸体捞上来后再补上3.2万元。3时30分陈及时被打捞上来,4时45分方招的胳膊、头被拖出水面。

此时,得知3.6万元还没有全部到位,王守海停止打捞,手牵绑着方招尸体的绳子"挟尸"与岸上的校方要价。一个多小时后,待学校将余款如数送达后,打捞重新开始。

王守海受雇于这一新生"行当"的老板陈波。日前,有关方面查明,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陈波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,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15天,并处1000元罚款。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,陈波将收取学校的3.6万元捞尸费全部退还。

2009年10月24日14时许,长江荆州宝塔湾发生了一起舍己救人事件,当地长江大学、长江大学文理学院(独立学院)两所高校的三名学生为救两名落水少年,英勇献身。事发后,作为《江汉商报》的摄影记者,获得消息后,我赶快找自行车、准备设备(因为该日我休息),大约40多分钟赶到现场--宝塔湾。

这时,救人的现场已经没有了,我目击到的情况是:学生们在江岸上哭,有人指着江面上停泊的船说,长江大学师生们已经给捞尸者支付了4000元现金,不多久就捞上了第一具遗体,现在捞尸者罢工了等着要钱。并希望通过媒体记者对捞尸者施压,叫其尽快继续打捞。

我沿着江岸走了一圈,仔细看了看停在江中已罢工多时的船,上面几个人有的站着,有的坐着,坐着的人手里牵着一根绳静等着。实际上在当日16:41前,第二名遇难学生遗体也已经打捞上来。

2009年10月24日16:43,王守海(船上穿白衣服者)坐在船头等着钱到位。

此时岸边的学生发出的抗议声更大了,两分钟后坐在船上的人起身拉动着手里的绳。

半分钟后,一位牺牲的英雄遗体被拉出水面,另外一人伸手抓住英雄的右臂并用绳子栓牢,此时大家才发现原来罢工的人早已捞到了遗体,罢工只是为了等时间是在等岸上人的指示。

随后,捞尸者将这位英雄的遗体往上拉了下,示意让岸上人看,丝毫没有往岸边拉的意思;看到同伴的遗体,岸边的学生哭喊成一片,学校的另一位老师也赶到现场。

这时,江面上的两只船合计着靠拢,王守海和其他捞尸者开始向学校的人说:"……说好的36000元,钱到位了再往上拉……我只听老板的。"

在师生们一再的求助和抗议下并承诺马上给钱,2009年10月24日16:51:57,王守海等人才将遗体交给岸上的师生们。

16:52:46,早已在岸上等待的师生们将第二具遗体紧急运往医院救治。

此前捞尸者已经找到这位英雄的遗体,只是因为没有拿到钱才"罢工"。 也就是说,"挟尸要价"的实际时间超过半小时。这对于分秒必争的救援来说,是无法原谅的;分分秒秒的等待,对于英雄们的亲人和岸上的师生来说,不比用刀子捅他们更难受吗?

所有善良的人们,都盼着英雄被早打捞出一秒,希望就多一分。每具遗体打捞出水后,医护人员还进行了抢救,虽然他们最终都没能生还,但这是人道主义的最基本要求。

17:08:28,王守海等人因索要所谓3.6万元还没到手,就在船上抽烟喝水(这些都是早前向校方索要的),停止打捞,谈笑风生。

17:29,学生们在岸上苦等第三名遇难同学。

2009年10月24日17:37,岸上的陈波收到校方筹集的钱款。

经了解,打捞一具遗体付一次款,款不到位打捞就中断。岸上的捞尸者头子陈波拿到钱后,江上打捞开始,十几分钟后将第三具遗体拉上水面……

"挟尸要价"的本质是捞尸者以控制遗体为筹码,通过岸上师生的不能忍受之痛,拿到天价捞尸费。这次,捞尸者如愿以偿,悉数拿到了36000元。

我通过调查了解到,在捞尸这个行业,因为政府职能的缺失,"挟尸要价"的行为一直存在。这次因为面对遇难的是舍己救人的英雄,加之岸上有几十名大学师生,使此事成为公共事件,加之我们及时介入公开信息,"挟尸要价"这种潜规则才被暴露在阳光下。趁火打劫,发黑心财的捞尸者因此受到法律的制裁。

当晚,我按要求将所有新闻信息及图片上传采编系统,当班老总看后要我尽快从采编系统删除,并要求不允许在本报刊发,也不允许向外发。

事后赶往现场采访的《华商报》记者郝建国,对现场学生、冬泳爱好者、现场目击者、警方等信息源调查后,了解到的基本事实是:捞尸者陈波、王守海等人赶到现场后,不问英雄的死活,不顾现场师生的感受,开口就要钱,称捞一具遗体12000元,钱不到位不捞。

当时长江大学的老师身上所带现金不够,答应对方先捞人,剩余的钱随后补上,但捞尸者不干。其间有女同学"跪求"打捞船船主尽快救人,但对方坚持要钱。无奈,师生们掏出身上所有的钱,凑了4000元交给对方,捞尸者才开始行动,同时扬言:"钱不到位的话,只捞一个"。

《挟尸要价》图片定格的瞬间是,捞尸者以答应的36000元还没有全部到位为由"罢工",一个叫王守海的捞尸者,把打捞上来的方招的遗体用一条绳子绑住右手(图片上绳子打结很清晰),用另一条带铁钩的绳子钩住T恤,将遗体横在水中不动。

岸上的同学们见状哭喊成一片,请求尽快救人,但王守海"摆手"表示不同意(请注意图片上王守海的表情和手势,当时校方答应的36000元尚未全部到手)。最终,捞尸者如愿拿到36000元的捞尸费。

对于王守海等人挟尸要价的行为,学生们认为是"见死不救",当地警方调查的结论是"中断打捞"。

"挟尸要价"事件发生后,荆州市人民政府专门对此展开了调查,最终结论是:长江大学与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打捞尸体的协议系民事行为,但其八凌公司打捞过程中的言行明显违背社会公德。虽尸体打捞价格不在物价部门定价范围之列,但八凌公司明知溺水学生系见义勇为遇难而不及时打捞,特别是因打捞资金未筹集到位时,数次中断打捞,明显违背社会公德。

根据以上基本事实,警方认为捞尸负责人、"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"陈波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,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15天,并处1000元罚款。

2009年10月29日,《华商报》记者郝建国通过熟人引荐找到我,我们相互谈到了各自了解到的信息,在双方认为新闻事实一致后,他看了我所有的文件夹,同时该图片在本地无法刊登的情况下,郝建国选走了图片,并以配图形式在《华商报》刊发,以目击者的身份署名"真真"。

大约是11月4日,《华商报》新闻摄影部的一位老师详细问了我的拍摄经过及新闻信息,要走当时拍摄的所有图片,并告诉我要将此图片推荐给《人民摄影报》等专业报纸,他根据我的口述整理图片说明,并通过邮件传给我,经我确认后又传给他。

因病逝世